关于2025年12月份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11-25 来源:
尊敬的交易者:
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您应在参与期权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仔细阅读《期货经纪合同》中有关行权和履约的相关约定,审慎决定是否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持有相关期权合约并参与相关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现就期权合约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商品期权合约到期日如下:
1、2025年12月5日为:广州期货交易所26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
2、2025年12月11日为:郑州商品交易所2601常规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
3、2025年12月15日为:能源中心原油26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12个交易日);
4、2025年12月16日为:大连商品交易所26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
5、2025年12月18日为:上海期货交易所fu26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倒数第10个交易日);
6、2025年12月25日为:上海期货交易所2601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
7、2025年12月29日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二甲苯2602常规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两个月最后一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
二、商品期权均为美式期权,可在到期日前(含到期日)申请行权,弃权只能在到期日申请放弃;
三、期权买方申请行权或按照交易规则应进行行权的持仓,应在到期日15:15之前按照我司要求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15:15之后到账的入金将不计入行权所需的可用资金;
四、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视为自愿行权,由交易所自动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五、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或到期日当天申报弃权;
六、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工作,期权买方客户请于到期日15:15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或放弃申请,15:15之后我司将不再接受行权申请或弃权申请;
七、如到期日属于买方实值期权,且未在到期日15:15之前准备好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我司有权进行部分行权或全部弃权操作;
八、交易所规则中实值期权自动行权及平虚值期权自动放弃,其中实虚值是期权到期合约执行价格与交易所发布的当日期货合约结算价相比较计算的,请谨慎交易到期合约。
特此通知。
请广大交易者认真学习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期权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资料,谨慎运作、理性交易,谨防到期日行权与履约风险!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