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银行银期转账业务收费的通知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工行结算[2007]345号文件,2008年6月30日集中式银期转账业务优惠期满,自2008年7月1日起对银期转账业务进行收费,特此通知,望广大投资者周知。
收费标准如下表:
投资者类型
收费类型(单位:人民币元)
按笔收费
按年费收取
同城
异地
个人投资者
暂免
5
每月45,全年共计540
法人投资者
10
每月150,全年共计1800
渤海期货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日
内容提要: *交割提示:AU0807 一周市场行情回顾 主要市场数据动态 CFTC黄金持仓报告 国际黄金ETF跟踪 &nb [全文]